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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综合楼工程

2012-11-19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综合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阳市健康路与高新路交叉口西北角。 2.2建筑面积:24014.45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约4600万元。 2.4计划工期:56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标段、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最近八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0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阳市梅溪路322号办公楼四楼报名。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施工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监理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监理员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1000元,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其他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南阳建设工程发承包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南阳市工业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办公楼四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9377655880377-6608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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