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及辅助用房工程” 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项目地点:安康市石渡路
三、报名条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具有入陕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红色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7日至201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17:30。
五、报名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号天金商务501室。
联系人:郭工 电话:029—88423775转815 传真:88425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