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
报建编号 |
01120643 |
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招标编号 |
20120871 |
工程名称 |
广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设计服务采购A标段方案设计 |
工程类别 |
其它 |
工程地址 |
五象新区核心区3号路西侧 |
建筑类型 |
其它 |
代理单位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
结构形式 |
其它 |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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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要求 |
单体工程 |
1 个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要求工期 |
40 天 |
招标范围 |
广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单体及总体规划包括综合道路
、绿化、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策划、规划方案、初步设计、项目概算、配合施工图设计等 |
招标面积 |
m2 |
发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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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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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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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於璇,崔惠 |
电 话 |
0771-2618199,2618118,传真:2808596 |
报名时间 |
2012-11-20 08:30至2012-11-30 17:00 |
报名地址 |
网上报名 |
报名资料 |
投标人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境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设计企业参照对境外设计企业规定参与投标)注册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在其本国注册登记,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境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的有关要求。境外设计企业应具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和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或者本国设计行业协会推荐信和资质证明,参与本项目设计的技术人员应具有执业注册证明。 |
招标说明 |
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共9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专职投标员)凭网上报名回执购买。中标原则: 中标原则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A标段中标补偿: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方案补偿费,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方案补偿,第二至第五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付给方案补偿费按每家5万元人民币,其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其余的方案的设计单位不给予补偿。经评委界定以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予支付费用。12、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地点: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广西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报名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