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业务大楼电力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12-12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9989万元
所属地区:云南
招标人:昆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业务大楼项目建设项目 已由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调整云南省精神病院业务大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社会【2010】10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昆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对该项目 电力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业务大楼约29831平方米,其中:地上十二层,建筑面积22717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7114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穿金路省精神病医院内规划位置。
2.3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9989万元,其中供电项目施工约为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业务大楼电力工程施工并负责供电审批保通电,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 格要 求
3.1 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五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单位。
3.3 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项目经理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3.4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
3.5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当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件。
注:投标人应前往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并于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7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介绍信所签署的经办人身 份证(原件)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正(¥1200.00),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潜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招投标平台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
招标平台,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潜在投标人凭 “电子钥匙”登录网站,同时
必须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后允许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 俊
手 机:13718845919
电 话: 010-56037014
传 真:010-63347002
邮 箱:zhaobiao77@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