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迁建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迁建项目已由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函(2012)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巴发改函(2012)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061501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713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建筑层数3层。
2.2建设地点:巴中市经济开发区。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5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
2.6 勘察及设计周期:总工期 60 日历天(勘察15日历天,设计60 日历天。设计与勘察同步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近四年在省内已完成至少一个公共建筑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11 月 29 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 12 月 05 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150元标准收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2 月 20 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九洲商业城四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74号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1312
邮 编:636000 邮 编:610041
联系人:陈华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827-5817712 电 话:028-85319907
传 真:0827-5817809 传 真:028-85319961
2012年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