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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川底乡焦河村3#、4#、5#、6#住宅楼

2012-11-29 来源:晋城建设工程信息

  1.招标条件

  泽州县川底乡焦河村3#、4#、5#、6#住宅楼工程已由 泽州县住建局 以 晋建招字[2012]第58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州县川底乡焦河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川底乡焦河村村内。建筑总面积约17000m2。3#、4#、5#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六层(设有闷顶层),6#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五层(设有闷顶层)。结构类型:砖混结构。投资额约2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本工程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泽州县川底乡焦河村3#、4#住宅楼工程

  二标段:泽州县川底乡焦河村5#、6#住宅楼工程

  (各投标企业只限报其中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的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土建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 29 日至2012年 12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2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书、建造师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班子(十大员)岗位证书等有关证件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本次招标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州县川底乡焦河村村委

  联系人: 甄主任

  电 话: 132335671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素霞

  联系电话:0356―2629593 13100062660

  电子信箱:su107060215@.pp.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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