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izw20121123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三亚市信访服务中心大楼合建工程(勘察、设计)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12]178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信访局,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00.0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项目本身;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4219.74㎡,总建筑面积为25200㎡ ,总投资约6000万元,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
注:本项目分 项目本身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中标后编制深化施工图设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一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应由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组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技术负责人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岩土高级工程师,海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应具有《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机构备案手册》并且具有本专业备案资质。
3.2、本次招标
项目本身: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1-26 08:30:00 至2012-11-30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2-12-03 17:00:00 时。
4.3、报名要求:
项目本身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一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应由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组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技术负责人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岩土高级工程师,海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应具有《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机构备案手册》并且具有本专业备案资质。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12-19 10:30:00,地点为,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4室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2-12-19 10: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日报》、海南省政务中心网(http://www.hizw.gov.cn)上发布。
7. 其他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信访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三亚市 | 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7号美舍大厦501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万先生 | 联系人:杨工 |
电话:18976608088 | 电话:0898-65379105 |
传真: | 传真:0898-65379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