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ZGZB[2012]1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森林公安局九畹溪派出所综合楼工程已由秭发改【2009】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森林公安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秭归县森林公安局九畹溪派出所综合楼工程位于秭归县九畹溪镇周坪村一组,该项目建筑面积816.8?,框架结构四层。
2.2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九畹溪镇周坪村一组。
2.3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仅限于设计施工图纸涵盖范围内的土建、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
2.5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秭归县建筑业协会于2012年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备案证上载明的人员,且与备案证上登记的岗位相一致,上述人员的证件必须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并加贴防伪标签的合法有效证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已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之一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建筑工程,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亲笔签字表;
(8)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20日之间均有效。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必须持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现场(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
(9)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提供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此函由各投标人在县检察院预防科开具,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联系人:叶京元,联系电话:15971668213)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单位交易员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交易员证办理程序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gzb.gov.cn)。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交易员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下午17时3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帐 号:1807072129200049416
款项到帐后,各投标单位交易员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交易员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gzb.gov.cn)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森林公安局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
联系人: 周少川
联系电话:13507249509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余慧敏
联系电话:15271502312
传 真:0717-2880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