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工程已由兰经发改[20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西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源为政府投资及地方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工程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9310平方米;
2.3投资总额:2141.6万元
2.4计划工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但企业注册资本金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应达到承担本工程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进省投标手续后方可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 报名程序及时间
4.1投标单位必须首先于2012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每天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16时在黑龙江省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每天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16时(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到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其它时间不予受理。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说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西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三和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西县内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北安街194号
联 系 人:黄淑丽 联 系 人:张 红
电 话:13836430777 电 话:13633636589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