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izw20121217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东河、感城、新街人民法庭审判大楼项目(施工标)由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判【2012】195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东方市人民法院,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00.0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东方市东河、感城、新街人民法庭审判大楼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方市东河镇、感城镇、四更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东河、感城、新街人民法庭,建筑面积均为1928.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85.44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169.18万元;。
注:本项目分 东方市东河、感城、新街人民法庭审判大楼项目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且业务范围满足本次招标所需资质, 近三年(2009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文件上的时间为准)承建过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东方市东河、感城、新街人民法庭审判大楼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2-20 08:30:00 至2012-12-26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东方市东河、感城、新街人民法庭审判大楼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95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2-12-26 17:30:00 时。
4.3、报名要求:
东方市东河、感城、新街人民法庭审判大楼项目
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01-09 09:30:00,地点为, http://218.77.183.48/htms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3-01-09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南日报》、海南省政务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东方市政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1、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GTBS格式;
3、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方市永安西路 | 地址:海口市和平南路35号六合大酒店5楼C-35# |
邮编:572600 | 邮编:570203 |
联系人:周先生 | 联系人:刘先生 |
电话:13976527878 | 电话:0898-65353337 |
传真:0898-25505159 | 传真:0898-65353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