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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

2012-12-24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HNZJC2012-GC(NX)-003

  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中央资金。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乡县人民医院

  所属地区:湖南省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2]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乡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宁乡县

  3、项目概况:该项目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招标估算总投资金额约1900.00万元。

  4、招标范围:拟在医院院内建设地上9层地下1层的住院大楼一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5、工期要求: 210 天(日历天),从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拟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318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截止到投标报名截止时, 当投标申请人数量没有超过九家(含九家)时,全部作为入围投标人,当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九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选择不超过九家(含九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单位作为入围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另行发放)。

  二、投标报名条件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

  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和相关行政颁发或核准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

  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7、拟任施工员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委派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投标人法人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13、按 “长住建发[2011]312号”文规定,长沙市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本省施工企业进入长沙市建设市场需具有《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已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应按照《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将加盖“入湘建筑业企业登记专用章”的登记印资料表和复报送长沙市住建委备查。

  14、类似施工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施工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98000.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专用帐户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31904301710777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宁乡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凭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单位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到现场报名,另省外企业须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现场报名)携企业法人营执照业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施工经验证明(提供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及工作经历证明、拟任此工程的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等资料(所有资料备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公章)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 25 日止(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 不退。

  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联系:

  招标人:宁乡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廖女士

  联系电话 : 13637497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乡县一环北路6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1616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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