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沧浪区友新综合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的 友新综合市场(友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土建及安装工程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运河以南、友新路以东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地上建筑面积83379.2M2,地下建筑面积27285M2(其中地下人防18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110664.2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26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2-15 至 2014-7-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0003 | 友新综合市场(友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土建及安装工程 | 建筑工程 | 综合楼 | 26000.0000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工程造价1.7亿元,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带地下室)的公共建筑工程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09年12月份至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2-12-25 上午 09:00 至 2013-1-4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2-12-25 至 2013-1-4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1-4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1-5 09:3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3年01月05日上午09:30~10: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预审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其中苏州市内企业可以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验;
(2)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社保机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3)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版本网上自行下载,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完整)。
(4)外地进苏企业的资质核验按苏住建规【2011】1号文件执行。省外投标人提供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核验原件,省内市外投标人提供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企业登记原件。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上填写完整,表格中要求相关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否则不予通过。
(6)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授权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原件为准;
(7)两年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企业拒绝入围,起始时间从2010年12月至今;
注:所有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公章原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采用“评分排名法”选择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长吴路1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
联系人: 徐勤勤/林伯鸿 传真: 0512-65268668 电话: 69157588-805
邮编: 215007 E-Mail: jsXqinqin@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林伯鸿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432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12-25 至 2013-1-4
13. 备注: 对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二个工程项目)
1.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辖市优质工程得3分/项
省优工程得4分/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得5分/项
鲁班奖得6分/项
2.承担的工程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2分/项
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3分/项
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项
(二)项目经理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1.二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辖市优质工程得5分
省级优质工程得6分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得7分
鲁班奖得8分
3.承担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情况
县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限在县级工程中采用)得3分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
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5分
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6分
(三)企业信誉
1.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获县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1分
4.获省辖市“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2分
5.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3分
6.企业有不良行为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3分/条;
7.企业有不良行为被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4分/条;
8.企业有不良行为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5分/条;
9.企业有不良行为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6分/条。
(四)项目经理信誉
1.项目经理获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3分
2.项目经理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4分
3.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4分/条;
4.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5分/条;
5、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6分/条;
6.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7分/条。
说明
(一)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得重复记分;
(二)类似工程定义为近3年承担过工程造价1.7亿元,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带地下室)的公共建筑工程,竣工时间为2009年12月份至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
(三)本办法所称的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日期止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市级为省辖市奖项有效期为1年,省级奖项有效期为2年,国家级奖项有效期为3年;
(四)企业、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的扣分项按条目数累计扣分,上不封顶。
说明: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等相关材料,均以原件为准,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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