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CXZB—2012—0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山江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1〕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城建投资和单位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凰县山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县山江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
2.2 建设地点:凤凰县山江镇
2.3 规模:建筑面积为2107.62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为15.0米,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柱基础,项目投资额为238.62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装饰、安装等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0日下午5: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3:00时~5: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209国道同兴路)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6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凤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16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凤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743-217171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县山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凰县山江镇
联 系 人:吴耀程
电 话:152743566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209国道同兴路
联 系 人:叶小姐 刘小姐
电 话:0743-8715292
传 真:0743-8512277
邮 箱:HNCX2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