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德市闽东医院 的编号为xhwnd-2012-27号的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宁发改审批 [2012 ]10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闽东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
2.2. 建设地点:宁德市闽东医院内(福安市鹤山路89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总用地面积12878平方米(约合19.32亩),建筑密度38.24%,绿地率26.86%,门急诊病房综合楼共24层(可优化),建筑总高度约为97.2m,建筑占地面积约3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621㎡(其中地上24层(可优化),建筑面积约61990㎡ ,地下建筑面积约17631㎡) ,约1000张床位。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43027.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4881.44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工程勘察: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勘察、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相关报告书,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图审。
2.6.2. 工程设计:进行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院区总平面规划设计,城市空间、道路及园林工程设计,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含精装修),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强电设计,弱电与监控,综合布线及智能化系统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梯工程、物流设计与相关配合,管线综合平衡设计,人防工程设计,节能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3年 04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具有800张床位病房楼(一幢)或建筑总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门诊、急诊、住院用房建筑设计项目(注: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是联合体主办方及其派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2 月26日至2012年12 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报名),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下同)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通用本、专用本、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通用本、专用本、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7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2 月4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4881.4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54.97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100 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 址:福安市鹤山路89号
电 话:0593-6533875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10号4幢2-C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27907 传真: 0593-2961633
联系人: 郑先生、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