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已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红发改投资[2012]886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70%、省补助25%、地方自筹5%。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与天马路交叉处;
2.2建设规模:4837.21m2;
2.3计划投资:1325.69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省外入滇投标施工企业须按照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的规定办理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内的企业并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13年01月05日至2013年01月09日17:00时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并在系统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5.2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2013年01月05日至201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铺02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名录外企业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2cf29ef0941ea76e58fa0416.html?st=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注:名录内企业可在投标时办理)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15日09:00时,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铺023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上发布,并同时上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www.ynggzyxx.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蒙自市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
邮 编:661100
联系人:黄睿彬
电 话:0873-371011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铺023号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赵正东
邮 编:661100
联系人:方定钊
电 话:13408966652
传 真:0873-3720719
201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