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03241300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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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卢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卢龙县公安局 | ||
工程地点 | 卢龙县东环路与102国道交叉口 | ||
建筑面积 | 11158.45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总包 | ||
招标代理单位 |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1373(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凡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200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600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 ||
联系人 | 庞小东 | 联系方式 | 13933643968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1-05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1-09 17: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1-05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1-09 17:30:00 |
地区 | 卢龙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2012-1-10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 ||
内容 |
卢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30324X1300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龙县公安局的委托,在卢龙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卢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卢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11158.45平方米,其中卢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工程建筑面积为9624.4平方米,建筑高度44.05米,地上8层,地下1层,地下室面积746.51平方米,框架结构,筏板基础;附属用房建筑面积913平方米,建筑高度9.6米,层数2层,框架结构,独基;门卫建筑面积66.12平方米,建筑高度4.9米,层数1层,框架结构,独基;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82.33平方米,建筑高度3.7,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下室面积250平方米,框架结构,筏板基础;消防水池建筑面积272.6平方米,建筑高度3.7米,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下室面积255米,框架结构,筏板基础; 2、工程地址:卢龙县东环路与102国道交叉口东侧,102国道与东环路交叉口北侧; 3、预计工期:415天(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总包。 三、凡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1、(1)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原件或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安全风险抵押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信用手册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内卢龙县以外施工企业应出具企业注册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证明到卢龙县清欠办办理换证证明);(2)外省尚未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和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的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信用手册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外省企业需要提供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省内其他市企业需提供进卢企业投标备案书)。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卢龙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卢龙县城区 联系人:毛小辉 联系电话:13933500335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广场西路2号17层 联 系 人:庞小东 联系电话:0335-3692198、13933643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