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赤水市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施工招标 | |||||||||
招标人 | 赤水市人民法院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赤水市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 技术分7 | 技术分8 | |||||||
技术分9 | 技术分10 | 技术分11 | 技术分12 | |||||||
技术分13 | 技术分14 | 技术分15 | ||||||||
商务分 | 总分 | 96.48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 宋代强 | |||||||||
报价 | 21911328.83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 技术分7 | 技术分8 | |||||||
技术分9 | 技术分10 | 技术分11 | 技术分12 | |||||||
技术分13 | 技术分14 | 技术分15 | ||||||||
商务分 | 总分 | 94.39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 熊军 | |||||||||
报价 | 21888757.1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仁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 技术分7 | 技术分8 | |||||||
技术分9 | 技术分10 | 技术分11 | 技术分12 | |||||||
技术分13 | 技术分14 | 技术分15 | ||||||||
商务分 | 总分 | 90.87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 牟成云 | |||||||||
报价 | 21934308.73元 | |||||||||
公示期 | 2013年1月10日 | 至 | 2013年1月1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