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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设计项目

2013-01-29 来源:湖南永州市招投标网

  招标编号:HXZB-YZ-13010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所属地区:江华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设计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改委江发改字[2012]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医疗综合大楼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项目建筑面积约为4.3万�,总投资约为9700万元。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 个设计标段。

  2、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内。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的整体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5、招标要求:本项目采取限额设计。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各专业按分配的投资额进行设计,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

  6、设计周期:40天(日历日)。

  (1)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与业主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做好现场设计服务。

  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在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省外企业在本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办理入湘登记证。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和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投标申请人拟任本次投标的有关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6、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欺诈、围标串标等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合同履约纠纷。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报名方式

  1、投标申请人须是法人代表(省外企业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原件进行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任人的职称证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近六个月本企业在职职工社保证明、省外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文件原件进行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并装订二套,每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2013年2月6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五、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与本工程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要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3月14日下午15:00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3月14日下午15:00时

  2、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八、方案设计补偿

  评标委员会推荐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方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不予补偿;排名第二的投标人由中标人补偿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排名第三的投标人由中标人补偿人民币壹万元整。补偿费税金自理。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2013年3月14日15:00前将投标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

  2、专用帐户名[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押金户)],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账号[1910020929200012724]。

  3、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设计项目”,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沱江镇苍松西路2号

  联系人:果先生

  电 话:13974688089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18607492379)

  联系电话:0731-84468218或0731-85160666/0731-8516777

  传真:0731-85161719

  公司网址:http://www.hxgl.net.cn/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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