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发改委黔发改投资【2011】4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望谟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望谟县复兴镇人民路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208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
2.5标段划分:一个
2.6总投资额约1934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3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 年1月29日至 2013 年2月4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内)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 年1月29日至2013 年2月4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内)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19日10时0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其他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望谟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望谟县复兴镇人民路6号 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1号(振华科技大厦)19楼
邮 编: 邮 编: 550001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史长福
电 话:0859-4614500 电 话: 0851-6500851
传 真: 传 真: 0851-6500851-83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4年3月14日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