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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中心医院新建院区建设项目工程

2013-02-01 来源:湖北随州市招投标网

  1.招标条件

  随州市中心医院新建院区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中心医院委托,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随州市18号路东侧(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西侧)

  2.2 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91亩,拟建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3 计划设计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现场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5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307室(随州市青年路210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③已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⑤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⑥拟派本项目各专业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证。

  ⑦省外企业须提供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

  以上原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均审查完毕后退回,其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五楼505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投标人应在 2013 年 3 月 15 日前(到帐截止时间)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 5 万元,转汇单用途栏请注明“中心医院新院设计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帐号:42001813638059688888,开户行:建设银行湖北省随州会计专柜。投标文件中应附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按要求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评审时将作无效处理。

  7.2本项目对未中标投标人无任何补偿费用,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随州市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www.szzb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吴科

  联系电话:0722-3252009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人:颜建民

  传真电话:0722-33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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