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信息化消防指挥中心电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2013年3月11日下午14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曹州路60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3-6#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信息化消防指挥中心电梯2台。预算资金共7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是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五)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七)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三)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五楼第四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546-8902322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