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市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急救中心,代建单位为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卫生资金安排。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文教路东侧,姚江公园及规划滨江大道以西,江北工商分局以南。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80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38㎡,架空汽车库1120㎡,容积率0.77,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72个(架空层42个,地面3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40个。本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建筑、安装(含智能化)、市政附属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于处罚期内,且没有被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不良行为处于公示期内; 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3年3月7日16:00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查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拟派总监具有相应岗位资格;
(2)拟派项目总监承接的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且无宁波市行政区域外在建监理项目;
(3)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投标人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
4.3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仍有效,但需持原招标文件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换取新的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3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房间详见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急救中心
代建单位: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邮编:315042
联系人:秦元根、俞蒙蒙
电话:0574-87686672、87684881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