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201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通桥区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4.4:5.6,招标人为五通桥区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社会〔2012〕4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1106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杨柳镇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2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60平方米 ,建筑内容主要包括住院病房、手术室、ICU病区、医技用房等。
2.3 建设工期:5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壹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近4年(2009年至今)已完成 1 个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壹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 月28 日至2013年3 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
4.3、招标人不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3 月21 日10 时30 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通桥区中医医院
地 址:乐山市牛华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33-3202211
传 真:0833-320221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028- 84520051
传 真:028- 845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