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绿水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项目施工招标(再次公告)
LCCX—LFZB—2012—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水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项目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来发改审批 [2012]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与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来凤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绿水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项目建设地点在来凤县绿水镇集镇;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90.00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项目投资116.35万元;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98万元,项目业主自筹18.35万元;计划工期180天;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参加绿水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代表,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准,地点为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来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为准,地点为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来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服务系统网、中国●来凤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凤县人民法院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
邮 编:445700
联系人:杨胜国
电 话:13907262113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利川市清源大道72号
邮 编:445400
联系人:李平先
电 话:13997755032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