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建招字【2013】037号
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垦利县司法局的委托,就垦利县司法局法制文化广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垦利县城民丰路以东、溢洪河以南、永兴路以北,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7000平方米,宣传设施面积约3000平方米,计划投资额约900万元。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
二、工程招标要求:
报名该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所投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工程报名要求:
报名该工程施工企业应提供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县外企业须提供2012年以来建筑企业进垦利县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市外企业还需取得2012年度以来外埠企业进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及资质验证证明)、垦利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垦利县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由垦利县清欠办盖章确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含法定代表人)之间合法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7日、8日、11日、12日、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招标代理单位在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203室)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招标人:垦利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单位: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报社405室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546—8333557 13562290365
监督单位:垦利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财政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