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阴县行政大院停车场工程已由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湘发改招字[2013]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湘阴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阴县行政大院停车场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阴县行政大院院内 2.3 规 模:新建停车位300个,并配套绿化、给排水等设施 2.4 工期要求: 50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4企业负责人、拟任建造师和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帐号:43001690066059999888;户名: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湘阴支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3年3月7日~2013年3月13日 17 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和拟投入的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持建造师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到我公司(湘阴县文星镇光达小区15栋2楼)报名,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岳阳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按岳阳市行政区外企业按照岳建发[2013]8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入岳登记证;办理备案手续,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湘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因项目情况特殊,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需到业主处了解工程前期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湘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湘阴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高治波 电 话: 1370740803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湘阴县文星镇光达小区15栋2楼 联 系 人: 方敏 赵景 电 话: 18773041650 13786070388 传 真: 0730-86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