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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科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

2013-03-19 来源:湖南建筑信息网

  招标详情:1.招标条件 新化县科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已由 新发改[2012]141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分中央预算内资金、部分政府财政配套资金、部分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科头乡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ZX-LD-2013-003; 2.2项目名称:新化县科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 2.3建设地点:新化县科头乡卫生院;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305m2,框架结构,主体3层,总投资约150万元; 2.5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2.9招标范围:基础、建筑、一般装饰、水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土建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土建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压证管理。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2年7月-2012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9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11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前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化县支行 帐 号:100736551180018888 联 系 人:邹联满 联系电话:15173891680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科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科头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报名 6.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8)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原件、(9)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0)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1)、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3)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2年3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4)项目部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报名时间: 2013年 3 月 18 日至2013年 3 月 22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 6.3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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