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PXCG2013-Q02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其审判法庭改扩建内装饰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审判法庭改扩建内装饰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JSPXCG2013-Q02
二、项目简要说明:
审判法庭改扩建内装饰设计项目,装饰面积约:11000平方米,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管理信息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企业: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
1)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筑师;
2)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具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2年12月-2013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12月-2013年2月的缴费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A、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3月21日~3月27日16:00截止(每天9:00~11:00, 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
B、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201);
C、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建设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建筑师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人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2年12月-2013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12月-2013年2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打印本招标公告并同时提交上述原件备查。
D、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达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帐户详见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A、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4月12日下午13:00开始
B、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3年4月12日下午13:30截止
C、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
D、投标文件接收人:刘罗英
A、评审时间:2013年4月12日14:00
B、评审地点: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C、其他有关事项: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地点: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刘罗英
联系电话:0510-82703504
传真号码:0510-82703504/82726957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
邮政编码:214001
招标人: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