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档案馆、规划馆及周令钊艺术馆建设消防工程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核[2012]87号和岳发改[2012]446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平江县档案局,资金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档案馆、规划馆及周令钊艺术馆建设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
2.3 招标范围:平江县档案馆、规划馆及周令钊艺术馆消防工程(包括负一层消防、喷淋;地上消防、喷淋;负一层自动报警;地上自动报警等),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招标人发出施工指定后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市外企业需按岳建函[2008]18号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10.14.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3年3月22日~2013年3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上班),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以上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备案资料(市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均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采购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28446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档案局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童先生
电 话:139730291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0730-6261398
邮 箱:3496163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