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3070110 建筑工程|
葫芦岛市兴城新区中心客运站客运大楼及附属用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发[2012]137号文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省、市专项资金与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葫芦岛市兴城新区中心客运站客运大楼及附属用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工程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兴城新区中心客运站客运大楼及附属用房工程
2、建设工程地点:兴城市钓鱼台办事处红石碑村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790�;其中客运站主楼4790�,车辆维修附属房1000�。
4、开、竣工时间:2013年4月30日―2013年10月31日
5、质量标准:市优质工程
6、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气等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23日 9:30时
8、投标保证金:38万元
9、投标人资格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
10、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证件于(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5日8:00―16:00)时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兴海南路三段七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11、其他: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5日8:00―16:00
报名地点: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伟 电话:0429-5353000
报名时需要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理);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由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出具)
招 标 人: 兴城市交通局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新一高中对面
联 系 人:翟国斌
联系电话: 0429-5439992
招标代理人: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南路三段
联 系 人: 张 伟
联系电话: 0429-5353000
2013 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