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20130024
发布日期:2013-04-03
1. 招标条件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侦技大楼及县警示教育中心、县政法综治大讲堂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为宿州凯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侦技大楼及县警示教育中心、县政法综治大讲堂工程:建筑面积11560.36m2,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框架结构。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2.3 总工期:12 个月。
2.4 该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2894294.05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好、流动资金充足、履约信誉度高、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限制投标(进场交易)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3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标部(固镇县谷阳酒店附三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固镇县谷阳酒店附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固镇县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和宿州凯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单 位:固镇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固镇县谷阳酒店附三楼
联系人:殷亮, 电话(传真):0552-6025689
电子邮箱:1324486225@qq.com
网站:www.gzztb.gov.cn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