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宁夏总队直属支队机关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由宁发改审发 [2013]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宁夏总队,建设资金为国拨。招标代理人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武警宁夏总队直属支队机关办公楼工程
2.2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良田乡魏家桥村
2.3招标内容及规模:机关办公楼9643.05 平方米、地上六层、框剪结构
2.4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外地企业须先办理进宁施工备案手续方可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资质, 建造师须具备屋建筑专业二级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近三年内类似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 2013年4月 3 日至2013 年4 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3年4 月9 日至2013 年4 月13 日 ,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公司帐号:29-140001040017252,开户行: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单位名称: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4月29 日下午2:30时,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宁夏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 地 址: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金花B座十一层
联系人:武磊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909591217 电 话:0951-5676765
2013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