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公安局综合技术指挥大楼院建项目已由衡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07]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阳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公安局综合技术指挥大楼院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市华新开发区第62号街区03、04、05号地块 2.3 规模:总投资额约700万元,建筑面积约为2500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广场、道路、围墙、门头、建筑幕墙等(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配备,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省外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3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随机抽取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采取转帐方式,于2013年4月17日下午5点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指定的帐户(以到帐为准)。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衡阳市公安局综合技术指挥大楼院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是“衡阳市公安局综合技术指挥大楼院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4401 0142 1000 4190 帐 号: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4月7日~2013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衡阳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表(加盖单位公章),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劳动监督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⑧留原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1楼)经审核签认后方可报名。如投标申请人为衡阳市行政辖区外企业,须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办公场地及办公电话(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