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郡31#、32#、33#住宅楼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13-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麒麟郡31#、32#、33#住宅楼(项目名称)已由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淇县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麒麟郡31#、32#、33#住宅楼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淇县人民路与淇水路
2.3、 建设规模: 约20000平方米,31#、建筑面积6607.42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1层;32#、建筑面积6607.42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1层;33#建筑面积6917.18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1层;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2.6、工程质量标准:市级优质结构,市级文明工地;
2.7、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9、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31#楼,二标段:32#、33#楼
2.10、估算价:一标段:790,二标段:1600万元
2.11、工期:3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近3年有住宅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须知
4.1报名要求
投标人的委托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年(2010年-2012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等有关资料到现场参加报名。
投标人属于外地企业还需提交进豫鹤案证书;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单的复印件两套(资料必须齐全,按顺序装订成册,缺项不予以报名)。
4.2招标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4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5:00-17:30分。过时将不予受理。
4.3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建设交易中心。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5月14日14:30分,地点为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建设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淇县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珊
联系电话:13663818380
电子信箱:lskele@163.com
日 期: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