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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路运管稽征综合服务用房装修工程

2013-04-18 来源:浙江丽水招标投标网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3 050号

  一、丽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的建设项目丽水市公路运管稽征综合服务用房装修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丽水市寿尔福路与丽阳街十字交叉路口的西北角 质量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381.3496 万元(含暂列金额30万元)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5办公室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13年4月18日起,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人:叶悦、潘周燕,联系电话:2261619、2261656。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网上下载:时间:2013年4月18日起,http://www.lscgzb.gov.cn/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请点击:

【招标文件】.doc

电子.rar

控制价.rar

清单.rar

  3、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3楼,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莲都区寿尔福北路881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路235号南首二楼

  电 话: 0578--2273550 电 话:0578-2261619、2261656

  联系人: 唐秀范 联系人:叶悦、潘周燕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4月18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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