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中医医院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已由桂阳县发改局以桂发改【2012】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专项资金、政府配套和自筹解决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阳县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县中医医院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中医医院院内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17061平方米、其中中医技大楼6710平方米已招标建设),住院综合大楼10351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建筑面积),本次建设投资总额约280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36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2.7 招标范围:桂阳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企业经营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 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4.1 本评标办法采用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5.2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按桂招标办[2010]1 号文执行,具体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 报名时间:2013 年4月19 日~2013年4月25日17 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6.2 报名方式:
①、单位报名时由建造师本人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报名:公告期内有效介绍信、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桂阳县建设局施工管理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再到桂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②、市外企业报名截止日前由企业授权委托人持①中所要求的全部证件外填写“外地企业入郴登记表”,表格格式请到郴州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下载,并携带表格上所要求的证件到郴州市建设局市场科办理备案,再到桂阳县建设局施工管理站登记备案(备案时还须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五大员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携带企业所在地建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登记表请到桂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③、省外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登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上述第①、②条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桂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中医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邓启洋 联系人:资马榕 刘江艳
联系电话:15717353836 联系方式:0735-2221398 0731-8513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