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项目编号:HNLWSY2013005) 1.招标条件 新邵县康复中心综合楼工程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201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邵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邵县康复中心综合楼。 2.2建设地点:新邵县酿溪镇。 2.3规模:5280.9平方米,框架6层,施工投资约900万元。 2.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80号令。 2.7招标范围: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还必须符合邵检会〔2010〕1号文件允许参与投标的规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及新邵县人民政府新政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8万元。 5.2投标保证金转账时间按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新建招领字〔2010〕01号文件的规定交纳。 5.3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大新街分理处 银行账号:43001550165050000702 6. 报名条件 6.1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方可报名,报名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等持单位介绍信(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报名期内,如为省外企业报名,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拟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75本),所有证件均提供原件查验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还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6.2 报名截止后招标人根据投标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 6.3 报名地址:新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酿溪镇文化路27号)。 6.4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分,逾期不予受理。 6.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6.6 参加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办理备案登记。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购买,售后不退。 7.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sxzbw.com/)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详见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