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市吴中区�直镇人民政府(苏州�直东方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的 张省艺术馆工程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吴发改中心【2011】293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苏州市时代工程咨询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吴中区�直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3076.38平方米 建筑面积:3076.38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13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5-28 至 2014-1-17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是否网上支付 | 招标文件售价 |
0001 | 土建、安装、外装等施工 | 建筑工程 | 综合楼 | 1300.0000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 房屋建筑-Ⅰ组; 房屋建筑-Ⅱ组; | 是 | 220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注: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房屋建筑-Ⅰ组;房屋建筑-Ⅱ组),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单项合同价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10年5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5-2 09:00 至 2013-5-7 15:00 ,在 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5-23 9:3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联系人: 杨富珍 传真: 65291497 电话: 67016500-203
邮编: 215007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唐苏滇
项目组组长: 刘众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631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5-2 至 2013-5-7
12. 备注: (1)本工程施工图纸打包在附属文件中,请用企业投标工具下载.
(2)业绩的认定以"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业绩数据库"中公示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录入工作。
(3)本工程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形式,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房屋建筑-Ⅰ组;房屋建筑-Ⅱ组),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4)不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装饰-Ⅰ组或建筑装饰-Ⅱ组中的吴中区区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需办理进吴中区资质核验,并在开标时提供进区资质核验书原件。
(5)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传并同时上传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进区资质核验书等相关材料。
(6)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及承诺书原件。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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