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42013150017 监理|
1、本溪县田师付人民法庭工程(监理)已经过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法庭办公楼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发》(本发改发(2012)135号)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本溪县田师付人民法庭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本溪县田师付镇
3、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程总投资为100万元。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22日,本溪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开、竣工时间:2013年5月30日―2013年8月30日
6、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建立企业,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3年4月28日至 2013年5月2日8:30 时到 16:30
9、报名地点:本溪县政府路电影院1#-2-201
10、 购买招标文件:于 2013年5月2日至 2013 年 5月12日8:00 时到 16:00(地址:本溪县政府路电影院1#-2-201)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人:程朗
联系电话: 6152022
招标代理人: 辽宁志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本溪县政府路电影院1#-2-201
联系人: 贾艳萍
联系电话: 7602777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