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泰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剧场、报告厅及排练厅座椅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剧场、报告厅及排练厅座椅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安市京沪铁路以南,时代发展线二期工程北端,处于望岳东路与望岳西路之间。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995㎡,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637㎡,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40358㎡。
2.3计划工期:按甲方要求。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②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能够独立完成本次招标项目,③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保认证证书(CQC)④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剧场、报告厅及排练厅座椅合同总价在120万以上的项目供货合同一份,⑤投标申请人必须为专业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3.2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税务登记证(生产厂家)、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厂家授权委托书(携带代理人身份证)、项目供货合同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报名,逾期不候。
3.3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持厂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时前,逾期不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财审组 联 系 人:闫 振
电 话:0538-6992323 电 话:13375381707 0538-822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