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赣建洪高新招字[2013]第15号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及附属楼装饰工程,已经洪高新管字[2013]149号立项批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5615平方米,本项目投资约480万元。
2、工程项目地址:昌东大道以东、艾溪湖一路以南。
3、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为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1、投标人须具备主项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工程招标公告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11日
2、报名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四、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5月7日
招标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明正建筑工程咨询事务所
联系人:应女士 联系电话:88194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