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JC2013-GC(SY)-037
1.招标条件
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隆发改审社字[2012]2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高平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扩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卫生院院内
2.3 规 模: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886�,砖混结构,共3层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 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配置,不得同时在2个及2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本公告发布后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壹万元 ,采取 银行转帐 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到账时间为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 名:隆回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隆回支行
帐 号:85230309000004662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扩建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明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 年 5 月14日至2013年6 月4 日17:00止自行从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xjgz.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售价 600 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xjgz.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 年6 月5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xjgz.com)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的施工图请投标人自行从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xjgz.com)进行网上下载。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隆回县高平镇
联系人: 袁先生 电话: 13574910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大祥区红旗路164号)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话:13272208002
传真:0739-224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