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房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

2013-05-16 来源:湖北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1.招标条件

  房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 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房发改基[2012]1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与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扶持35%,自筹65% ,招标人为房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房县诗经大道行政中心南

  2、规模:框架结构,地上七层、地下一层,

  建筑面积12336.70�,建筑高度31.90米

  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5、招标范围:房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施工及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 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二 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监理 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2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少于9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5 月16日至20135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3 时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5 月28日1500 分,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十堰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房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32号

  联 系 人:戢 鹏 电 话:139719252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 系 人:魏 静 电 话:0719-8216662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