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侦察、信息指挥中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密市西大街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院内
2.2 工期:4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侦察、信息指挥中心所需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房屋改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报名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进行办理,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行集中时间办理,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工作时间,电话:0371-6715138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6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4.3 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6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6.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淮河路支行
帐号:90520082010905665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新密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电 话:0371-67151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系人:石晓娟 周真真
电话:0371-68660783
传真:0371-68660783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 (报纸、网站) 年 月 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新密市将进行 项目建设(采购)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业主单位名称: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办公电话:0371-67151315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须持下列资料到新密市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咨询电话0371-6715138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附进投标文件正本,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授权委托书;
8、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 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