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 的 大同路酒店施工总承包 已经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同意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大同路酒店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关于同意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大同路酒店项目核准的通知、关于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大同路酒店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变更的通知、关于同意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大同路酒店项目核准变更的通知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高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7198.18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8123.2456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6-15 至 2014-5-1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是否网上支付 | 招标文件售价 |
0003 | 大同路酒店施工总承包 | 建筑工程 | 其他 | 8123.2456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 房屋建筑-Ⅰ组; 房屋建筑-Ⅱ组; | 是 | 220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注: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公共建筑工程且单项合同造价550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时限从2011年5月至今(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5-20 09:00 至 2013-5-24 15:00 ,在 网上招投标系统用企业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6-10 14: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5室
联系人: 宋露、沈华英 传真: 0512-65160659 电话: 0512-65722611
邮编: E-Mail: suzhouhaiqi006@163.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林敏
项目组组长: 陈亮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S0289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5-20 至 2013-5-24
12. 备注: 1、苏州高新区区外企业需到苏州高新区建管处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高新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并在开标现场提供资质核验书原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