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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工程三标段学术交流中心

2013-06-02 来源:浙江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交易登记号:13GC0601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工程三标段(学术交流中心)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社会(2010)3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科学院和宁波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施工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海区庄市大道519号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内部(西南角)。
2.2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13288.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26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028.9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土建(不含精装修)、安装工程及市政附属工程等(不含景观绿化、重大设备采购及供电、市政供水、煤气等由专业施工的专业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力争“甬江杯”。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关的 施工 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均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审查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员且有2013年3月、4月、5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3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3年6月6日16:00之前,将本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相关附件按照申请函要求提供】交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单独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5 月 21 日至2013年 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6 月 13  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丽伟
联系电话:0574-55717427
传真:0574-87312175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9楼19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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