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20130521033 | 所属地区 | 资阳-雁江区 |
项目名称 | 资阳市文化馆多功能厅装修工程 | ||
发布时间 | 2013年05月21日 | 截止时间 | 2013年05月27日15时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资阳市文化馆 |
项目名称 | 资阳市文化馆多功能厅装修工程 |
建设地点 | 资阳市三贤文化公园内 |
实施时间 | 12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装修多功能厅、购置消防设备和配置座椅,装修总面积1056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业主自筹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资阳市文化馆多功能厅装修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2010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装饰装修业绩及1个消防设施工程业绩,比选被邀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请带上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比选被邀请人评比时需提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省外企业应提供入川许可备案证(以上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05月2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05月27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资阳支行世纪广场分行
账 号:1293 0432 852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3年05月2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资阳市文化馆(资阳市三贤文化公园内)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2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资阳市文化馆
地 址:资阳市三贤文化公园内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宋小群
联系电话:028-26105053
传 真:028-26105000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