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ZGC2013Z07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屯溪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土建及安装工程 已由 黄山市发改委【2009】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屯溪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政府配套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屯溪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屯溪区阳湖镇五里亭(532医院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883m2,其中地上九层,面积11778 m2;地下一层,面积2105 m2,。
2.3、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综合楼土建及安装工程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均可在http://www.hszgj.cn网上注册会员,网上在线支付3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暗标封面,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6 月9 日 9时 00 分,地点为 黄山市齐云大道35-1号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屯溪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徽山路建林小区1幢
联 系 人: 洪 晔
电 话: 15375594990
9. 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