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3-05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檀溪学校一期工程 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浦发改〔2013〕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檀溪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 浦江县檀溪学校一期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000 M2,主要建设行政综合楼(五层,框架结构)和传达室。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行政综合楼、传达室的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弱电工程(不含弱电设备)。室外配套工程、弱电设备等工程由招标人另行招标。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檀溪镇。
2.3施工计划工期:总工期 300 日历天,其中2013年11月30日前主体工程必须结顶。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9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当年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两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2)当年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及以上行政处罚的;(3)近2年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被县级及以上纪检或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在建工程的(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2)虽无在建但已发中标通知书的;(3)虽未在建但已签订合同的;(4)不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应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还应符合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4.1条规定。
4. 购领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实行√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1时间、地点:
√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1)、2013 年6月3日至 2013 年 6 月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
2)、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二 楼投标报名厅。
联系人:沈辰 黄帆 联系电话:0579-88088932 0579-84126028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1)、2013 年 月 日至 2013 年 月 日24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4.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含图纸光盘),另缴纳交易席位费500元/家,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光盘售价200元/套,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投标企业如果在原交易会员有效期内,开标时凭购标收据和开标委托书退还交易席位费)。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8万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3年6月 24日下午17时前汇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注明用途),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将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檀溪镇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檀溪西路9号 地 址:浦江县大桥南路53号二楼
邮 编:322208 邮 编:322200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600697398(0579-84371086) 电 话:13967951722
传 真: 传 真:0579-841197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3年 6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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