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始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建办公用房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由 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建发改【2013】65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项目业主为 建始县人民法院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10%和县财政配套90% ,招标人为建始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过程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有类似监理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能履行监理合同。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评审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外省、外地市的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资料。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和投资湖北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始县人民法院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村
邮 编: 445300
联 系 人: 邱主任
电 话: 13997773888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恩施市怡江新城B单元1201室
联 系 人: 曾 浈
邮 编: 445000
电 话: 0718-8270201